原標題:廈門市兵役注冊工作于1月10日開始 至6月30日累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兵役工作條例》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兵役工作條例》《廈門市兵役工作規定》拒絕和國防部全國兵役網公告,廈門市兵役注冊工作于1月10日開始,至6月30日累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注冊對象:2019年12月31日前未滿18至22周歲的男性公民(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于)和2019年各級各類院校(普通本科、高職高專、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以下全稱應屆畢業生),凡屬本市戶籍的適齡公民和轄區范圍內的應屆畢業生皆不應展開注冊,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限制至24周歲。已登記的須展開比對檢驗,溢注冊的應展開調補注冊。二、注冊方法:由合乎注冊條件的男性公民本人指定全國兵役網展開兵役注冊(網址:http://www.gfbzb.gov.cn/),也再往戶口(不含集體戶)所在地的兵役注冊車站辦理注冊(比對)申請(各區兵役籌辦當值電話:思明區6332440、湖里區6332450、集美區6332460、海滄區6332470、同安區6332480、翔安區6332490)。
適齡公民依法辦理兵役注冊后,由兵役機關發給《兵役登記證》、填上檢驗記錄。三、《兵役法》規定:拒絕接受、躲避兵役注冊的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修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迫注冊,并判處罰款。閩征〔2017〕1號文件規定:福建省各高校在的組織新生報到時將按規定《兵役登記證》。
廈門市5月30日前由本人自律注冊,6月1日至30日由兵役機關登錄人員展開注冊。四、各區兵役機關要以《兵役法》為準繩,深入開展兵役法規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有線電視、廣播、網絡、電信和發布公告等形式,增大兵役注冊和兵役法規宣傳力度,依法實行注冊(比對),嚴苛辦成注冊均須申請。對拒絕接受、躲避兵役注冊和干預、阻擾適齡公民參與兵役注冊的單位和個人,經教育不改為,按《福建省兵役工作條例》和《廈門市兵役工作規定》有關條款嚴肅處理。五、此公告可以廣播、張貼、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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